佛山工程拆除一般规定
2.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,必须配戴安全帽。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,必须使用安全带,安全带应高挂低用,挂点牢靠。如系安全带确有困难时,必须采取切实、有效、确保安全的其它防护措施,不得冒险作业。
2.2拆除建筑物一般不应采用推倒法,因特殊情况采用该方法时,遵照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》的要求,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2.2.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,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,不许进行掏掘;
2.2.2在掏掘前,要用支撑撑牢;
2.2.3推倒前,应发出信号,待全体人员避到安全地方后,方可进行。